本报讯(见习记者 汤文清)3月13日,江苏省教育厅党组召开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学习会,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的文件精神,省教育厅党组书记、厅长葛道凯就《意见》贯彻落实提出要求,省教育厅巡视员林伟领学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教育督导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、规范办学行为、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当前,教育督导仍存在机构不健全、权威性不够、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,面对新时代新要求,《意见》为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画下清晰“蓝图”。
《意见》明确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:到2022年,基本建成全面覆盖、运转高效、结果权威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。
针对当前教育督导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《意见》共提出了24条针对性改革举措,着力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、运行机制、问责机制、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、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。
为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,《意见》进一步强调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设置,进一步明确教育部设立总督学、副总督学,同时,《意见》明确要求各地比照国家层面的做法,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职能,理顺管理体制,健全机构设置,创新工作机制,充实教育督导力量,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。
此外,《意见》明确了新时代教育督导体系和工作重点,明确督政、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,各有侧重。督政重点是督导评价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情况。督学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。评估监测重点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、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。
强化问责是这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,也是督导“长牙齿”的有力保障,对此《意见》提出八大举措:完善报告制度、规范反馈制度、强化整改制度、健全复查制度、落实激励制度、严肃约谈制度、建立通报制度、压实问责制度。
加强督学队伍建设,深化督学聘任和管理改革,是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。为建设好督学队伍,《意见》提出配齐配强各级督学、创新督学聘用方式、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、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四项改革举措。
针对督导条件保障不足的问题,《意见》提出四项要求:各级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,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;各级政府在办公用房、设备等方面,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;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;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,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研究。
葛道凯指出,省厅党组要继续深入抓好《意见》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。一是强化学习宣传,认真领会改革的政策内涵和任务要求。二是深入调研推动,找准我省当前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的突出问题。三是协同推进改革,全厅各个处室、直属事业单位都要积极参与其中,及时提出意见建议,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。